2015年,我所拓展破产清算业务,筹备成立破产管理人团队。目前该业务已成为我所主要业务之一。其中企业清算与破产业务团队更是以从事企业破产、清算和重整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团队,团队由我所主任直接领导,并汇集了多名在重整并购、破产清算、僵局化解与处理、商事诉讼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、扎实专业、精湛业务的执业律师,具备企业经营管理、法律、经济、会计与财务管理、评估等方面专业知识,成员之间在工作中能够相互合作与配合。在法院的指导下,依托团队的平台,不断提升破产清算业务能力,更好的服务社会,整合资源,优化企业资本。对全面贯彻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加快推进破产企业清理等精神,落实最高院对僵尸企业处置与破产审判工作的部署,充分发挥破产程序在扶持企业发展、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积极作用。